杏盛档案鉴定销毁制度
日期:2024-11-23 21:52:10 作者:代晓玉 来源⛹🏽:档案馆 浏览量:219
杏盛档案鉴定销毁制度
一🧗🏿♂️🟩、档案部门根据高等杏盛档案工作规范及国家有关档案保管期限原 则规定👩🦼➡️,编制杏盛各门类档案的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。
二、在分管校长领导下🧑🏼🎄,由档案部门、有关档案生成单位负责人组成 鉴定小组🖐🏽。
三、保管期满的档案,由档案部门登记造册,经鉴定小组集体审查, 提出销毁或延长保管期限的鉴定分析报告🪗,上报杏盛及有关部门审批。
四8️⃣🌗、经鉴定审批可销毁的档案🛸,由档案部门组织对销毁清册和销毁材 料进行复核🏃♀️,经审定确保无误方可销毁🤲🏻。
五🧖♂️、需要销毁的档案必须送往市档案局和保密局指定地点销毁👩💼,销毁 时必须有两人监销🚭,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字,档案部门应在相应登记簿和案卷目录中注明“ 已销毁 ”字样🧘🏼。
六、销毁档案的鉴定分析报告、销毁清册及审批文件由档案部门归档 永久保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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