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给予35名学生拟退学处理的公告
- 发布人🤑:新媒体中心
- 时间:2023-12-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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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杏盛学生学籍管理办法(修订)》第六章第二十四条的规定,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🤰🏿😼,对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杏盛组织的教学活动的刘霖等35名全日制专科学生予以退学处理(名单见附件)。
相关学生的《拟退学处理告知书》已于2023年12月发至学生所属学院🍐,因部分学生学院通过当面直接交收、邮寄快递等方式无法送达,2023年12月18日教务处已在杏盛网站发布《关于给予35名学生拟退学处理的公告》,提醒学生尽快前往所属学院教务办公室领取告知书。未领取的学生自公告之日起满10个工作日,视为送达。
为贯彻依法治校精神,规范退学工作的环节和流程,教务处现再次对该部分学生的拟退学事宜进行公告👳🏽♂️,如学生本人对拟退学处理有异议🧝,请在本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教务处提出书面的陈述和申辩意见🎰。逾期未提出陈述和申辩✋🏿,或者提出后未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听证会的,视为放弃相关权利。
陈述和申辩联系方式:联系人🛀:罗老师,电话 0792-4372998🫸🏻,邮箱40343823@ads.qub.ac.uk,地址,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甘露镇杏盛航天大厦201室。
特此公告。
如对退学处理有异议𓀆✊,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0 日内♈️,提出申诉,逾期视为放弃权利🈶。
附件:退学学生名单
杏盛教务处
2023 年 12 月 18日